本文件向網站 https://genkiki.com 的使用者提供以下資訊:透過人工智慧建立、修改或處理的內容的性質、所用模型的侷限、可能出現的風險、使用者的責任,以及對所得結果進行標示、查核與使用的規則。
本文件是 genkiki.com 整體法律與資訊架構的一部分,應與《通用條款》《隱私政策》《Cookie 政策》《關於撤回權、退貨與退款的資訊》以及《關於允許內容與人工智慧生成的規則》一併閱讀。
第1條 (1) 透過網站 https://genkiki.com 提供服務的服務商為:
1. 名稱:ЕДИТИНГ БГ ЕООД;
2. 統一識別碼(EIK/BULSTAT):208811081;
3. 註冊地及管理地址:韋林格勒市;
4. 通訊地址:韋林格勒市;
5. 聯絡電子郵件信箱:[email protected];
6. 電話:0893643021;
7. 網站:https://genkiki.com。
第2條 (1) 就本文件而言,ЕДИТИНГ БГ ЕООД 以下稱為「服務商」、「平台」或「genkiki.com」。
(2) 任何使用平台、建立使用者資料、上傳檔案、輸入指令、啟動生成、購買積分、使用訂閱或取得結果的人,以下稱為「使用者」。
第3條 (1) 本文件旨在以清楚、詳盡的方式說明:在 genkiki.com 中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內容是什麼、各個模型可能有哪些限制,以及使用者在使用結果時承擔哪些責任。
(2) 本文件不構成技術手冊、法律諮詢、結果保證或對內容具體品質的承諾。
(3) 本文件具有資訊性質,用於提高透過人工智慧建立與處理內容的服務在使用上的透明度。
第4條 (1) 平台可以提供對各種人工智慧模型的存取,這些模型會依據使用者提供的指令、檔案、設定與其他資料來建立、處理、修改、改善或轉換內容。
(2) 不同的模型可能有不同的行為、不同的功能、不同的限制、不同的價格、不同的速度以及不同的允許內容規則。
(3) 使用者應在使用服務之前閱讀本文件,尤其是在打算把結果用於公開、商業、廣告、專業用途、客戶專案、社群網路、印刷品,或內容銷售與授權平台時。
第5條 (1) 本文件是依據保加利亞共和國(Република България)與歐盟關於數位服務、消費者保護、個人資料保護、電子商務、內容安全以及人工智慧使用透明度的適用法律編寫的。
(2) 在適用的情況下,透過人工智慧建立、標示、分享與使用內容時,還應考量歐盟人工智慧法規所規定的透明度規則。
(3) 當內容發布在其他網站、社群網路、銷售平台、授權平台、廣告聯播網或媒體上時,使用者還必須遵守相應第三方的規則。
第6條 (1) 如果適用的法律、第三方平台、客戶、機構、契約或專業標準要求把內容標示為透過人工智慧建立或修改,則使用者有責任作出這樣的標示。
(2) 服務商可以提供技術手段、文字提示、註解、標示或其他有助於提高透明度的方式,但內容在下載或發布之後的合法使用,最終責任由使用者承擔。
第7條 (1) 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內容,是指由人工智慧模型建立、修改、補充、改善或轉換的任何圖像、影片、聲音、音樂、語音、文字、圖形元素、處理過的檔案、修改過的照片、修改過的影片或其他數位成果。
(2) 這類內容可以完全由模型建立,也可以在使用者提供的素材基礎上部分建立。
(3) 當使用者上傳自己的檔案並要求修改、擴展、處理、改善、更換風格、去除背景、更換物件、提高解析度或其他處理時,最終結果可能既包含原始檔案中的元素,也包含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新元素。
第8條 (1) 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內容,不一定是真實的照片、真實的錄音錄影、實際發生的事件、真實的言論、可信的文件或事實證據。
(2) 即使看起來很真實,這類內容也可能是虛構的、經過轉換的、不準確的、不完整的、誇大的、風格化的,或者在沒有說明的情況下呈現時帶有誤導性。
(3) 如果可能誤導他人、客戶、機構、觀眾、買家、媒體或第三方,使用者無權把透過人工智慧建立或修改的內容當作真實內容來呈現。
第9條 (1) 平台可以提供依據文字指令建立圖像的服務,使用者在其中描述所需的場景、風格、物件、構圖或其他特徵。
(2) 結果可能是一張先前並不存在的圖像,但它可能與真實的物品、人物、地點、風格或場景相似。
第10條 (1) 平台可以提供在上傳圖像的基礎上建立或修改圖像的服務。
(2) 在這類服務中,模型可能保留原始圖像的一部分、修改另一些部分、加入新元素、去除元素,或者改變背景、光線、顏色、風格、比例或其他特徵。
第11條 (1) 平台可以提供依據文字、圖像或其他影片建立影片的服務。
(2) 影片結果可能包含運動、場景變化、物件變化、鏡頭移動、風格化轉場、合成人臉、合成環境或其他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元素。
第12條 (1) 平台可以提供建立、轉換或處理聲音、音樂、語音、嗓音元素或其他音訊結果的服務。
(2) 在使用嗓音、真實人物的錄音或聲音樣本時,使用者有責任擁有必要的權利與同意。
第13條 (1) 平台可以提供提高品質、提高解析度、降噪、改變尺寸、轉換格式、還原細節或其他形式技術處理的服務。
(2) 這些服務不保證完全還原缺失的資訊、細節完全準確,或者沒有失真。
第14條 (1) 給模型的指令,是指使用者用來引導模型達到所需結果的文字描述、命令、設定、參數、範例圖像、範例影片、音訊檔案或其他素材。
(2) 結果的品質、準確性與可預測性,可能取決於所輸入指令的清楚程度、完整性、一致性與可接受性。
(3) 服務商不保證模型會按照使用者設想的方式理解這些指令。
第15條 (1) 使用者對自己上傳到平台的所有檔案負責。
(2) 使用者聲明,自己有權使用、上傳、處理並提交處理其在平台中使用的檔案。
(3) 使用者無權上傳侵犯他人權利、無依據地含有個人資料、含有禁止內容,或不符合《關於允許內容與人工智慧生成的規則》的檔案。
第16條 (1) 上傳的檔案對結果的影響可能各不相同,取決於模型、檔案品質、尺寸、構圖、光線、解析度、內容以及所選設定。
(2) 如果輸入檔案品質低、過小、模糊、偏暗、毀損、不合適或不相容,結果可能不準確、不完整、失真或無法使用。
第17條 (1) 人工智慧模型以機率方式運作,不保證結果完全可預測。
(2) 同一套指令在不同的嘗試、不同的模型或不同的設定下,可能得出不同的結果。
(3) 使用者理解,即使指令清楚、詳盡,結果也可能與其預期不同。
第18條 (1) 模型可能出現錯誤,包括但不限於:
1. 手、手指、臉、眼睛、牙齒、四肢或身體的形狀不正確;
2. 影片中的動作不真實;
3. 物體或物件變形;
4. 陰影、反射、光線或透視不正確;
5. 符號、文字、數字或標記難以辨認;
6. 對熟悉的地點、物品、服裝、品牌或建築的呈現不正確;
7. 未準確遵循指定的風格;
8. 遺漏部分指令;
9. 加入未要求的元素;
10. 去除或改變重要元素;
11. 改變人物的身分、外貌或臉部比例;
12. 對聲音、嗓音或發音的重現不正確;
13. 在複雜處理時損失品質;
14. 其他技術、視覺、聲音或語意上的不準確。
第19條 (1) 不應把模型當作唯一的真相來源。
(2) 生成的結果可能含有虛構的事實、不存在的物件、錯誤的主張、不準確的資料、不真實的引述、不準確的圖像或帶有誤導性的暗示。
(3) 當使用者在準確性具有重要意義的情境中使用結果時,必須對所有結果進行查核。
第20條 (1) 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內容,不應自動被認為是真實、準確或經過查證的。
(2) 對於涉及健康、法律、金融、教育、歷史、新聞、政治、社會議題、科學主張、技術說明或安全的內容,尤其如此。
第21條 (1) 使用者無權使用平台製作具有誤導性的證據、虛假文件、不實新聞、虛構的言論、不實的主張,或可能讓第三方對某一事件、人物、地點、文件或行為的真實性產生錯誤認知的內容。
(2) 如果某個結果可能被理解為真實的錄音錄影、真實的照片、真實的影片、真實的嗓音、真實的文件或真實的事件,使用者必須以不產生誤導的方式使用它。
第22條 (1) 在圖像與影片方面,模型可能建立出看起來真實、但實際並不存在的場景。
(2) 使用者不應把這類結果當作真實事件、某人真實在場、某項行為確已發生,或某個物品、地點、情形真實狀態的證據。
第23條 (1) 在處理人臉時,模型可能改變五官、年齡、表情、膚色、髮型、體型、姿勢或其他特徵。
(2) 使用者必須注意,這類修改不得損害相關人員的尊嚴、名譽、私生活或權利。
第24條 (1) 影片結果可能出現畫面之間不一致、動作不自然、物件變化、變形、聲音與畫面不同步、順序錯亂或其他不準確之處。
(2) 在公開或商業使用之前,使用者應當完整看過整支影片。
第25條 (1) 在音訊結果方面,模型可能建立合成嗓音、音樂、噪音、語音、歌曲、聲音環境或其他音訊結果。
(2) 當需要同意或法律依據時,使用者無權在沒有同意或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使用真實人物的嗓音。
第26條 (1) 如果並非事實,使用者無權建立讓人誤以為某個真實人物說過、唱過、認可過或做過某事的音訊內容。
(2) 在廣告、公共宣導活動、政治訊息、新聞、諧仿、文藝作品、教育訓練或其他公開素材中使用音訊結果時,使用者承擔責任。
第27條 (1) 如果平台提供文字結果,這些結果可能含有不準確之處、虛構的事實、不完整的解釋、錯誤的建議、過時的資訊或不恰當的表述。
(2) 使用者在使用前必須查核文字結果,尤其是當它們涉及契約、法律問題、醫學、金融、安全、教育、技術說明或公開主張時。
第28條 (1) 文字結果不構成專業諮詢,除非它由具備必要資格的人士明確提供。
(2) 未經進一步查核,使用者不應把自動生成的文字當作最終的法律、醫療、財務、會計、技術或其他專業意見。
第29條 (1) 當內容透過人工智慧建立或經過實質修改時,使用者應當判斷是否需要把它標示為此類內容。
(2) 在以下情況下,標示尤其重要,即當內容:
1. 看起來像真實的照片、真實的影片或真實的聲音;
2. 呈現真實人物或公眾人物;
3. 涉及社會、政治、健康、金融、法律或新聞議題;
4. 可能被理解為文獻證據;
5. 用於廣告、商業推廣活動、教育訓練、媒體或公共傳播;
6. 發布在要求作出此類標示的平台上;
7. 可能誤導觀眾、客戶、買家或機構。
第30條 (1) 合適的標示可以是以下類型的文字,例如:
1. 「透過人工智慧建立」;
2. 「本圖像透過人工智慧建立」;
3. 「本影片含有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元素」;
4. 「本內容為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藝術演繹」;
5. 「本照片經過人工智慧修改」;
6. 「此嗓音為合成生成」;
7. 「本內容並不呈現真實事件」;
8. 其他清楚易懂、且不掩蓋內容性質的文字。
第31條 (1) 標示應當醒目、易懂,並放在使用者、觀眾或接收者能夠輕易察覺的位置。
(2) 當存在誤導風險時,放置含糊、隱蔽、具有誤導性或難以察覺的標示,可能並不足夠。
第32條 (1) 模仿真實人物的合成內容,是指透過人工智慧逼真地重現或模仿真實人物的面孔、嗓音、行為、言論、動作或身分的內容。
(2) 這類內容可能格外有風險,因為觀眾可能相信該人物確實參與過、說過或做過某件事。
第33條 (1) 使用者無權建立或使用模仿真實人物的合成內容,用於詐欺、誤導、勒索、損害名譽、騷擾、政治操縱、性羞辱、詆毀或其他侵害。
(2) 在使用真實人物的形象、嗓音或其他可辨識特徵時,使用者有責任擁有必要的同意、權利或法律依據。
第34條 (1) 涉及公眾人物、政治人物、記者、醫生、律師、教師、知名創作者或其他可辨識人物的內容,應當更加謹慎地使用。
(2) 如果並非事實,使用者不得造成這樣的印象:該人物發表過某種言論、支持過某項產品、參加過某個活動、做過某項行為或認可過某項內容。
第35條 (1) 使用平台並不免除使用者遵守著作權、鄰接權、商標權、設計權、肖像權、財產權、契約限制以及第三方其他權利的義務。
(2) 使用者對自己使用的所有輸入檔案,以及對使用所得結果的方式負責。
第36條 (1) 服務商不保證結果是獨一無二的、可作為著作受保護的、與其他作品沒有相似之處的,或適合註冊為商標、設計或其他受保護對象的。
(2) 在商業使用、銷售、授權、發布、印刷、廣告或交付客戶之前,使用者應當進行必要的查核。
第37條 (1) 如果某個內容銷售或授權平台、客戶或第三方要求對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內容作出標示、要求同意聲明、使用他人肖像的許可、使用財產的許可、著作權證明或其他文件資料,則由使用者負責提供。
第38條 (1) 使用者可以把結果用於個人或商業目的,但僅限於法律、平台規則、相應模型的條款以及第三方權利所允許的範圍。
(2) 服務商不保證某個結果會被客戶、編輯、廣告聯播網、社群網路、印刷出版品、內容銷售或授權平台、政府機關或其他第三方接受。
第39條 (1) 在專業用途中,使用者應當另行查核:
1. 對輸入檔案的權利;
2. 對結果中各元素的權利;
3. 是否存在真實人物、建築、品牌、作品或其他受保護對象;
4. 是否需要把內容標示為透過人工智慧建立;
5. 技術品質;
6. 是否符合客戶或平台的要求;
7. 是否符合適用法律。
第40條 (1) genkiki.com 可以使用外部供應商提供的模型、技術處理、儲存、運算服務、付款服務與其他輔助服務。
(2) 在使用某項服務時,使用者提供的指令、檔案、設定與技術資料,可能會為了執行該請求而被傳送給這樣的外部供應商。
第41條 (1) 外部供應商可以施加自己的限制,包括:
1. 禁止的內容類型;
2. 對人物圖像的限制;
3. 對未成年人的限制;
4. 對暴力、性內容、政治內容或敏感議題的限制;
5. 對檔案大小、長度、解析度或格式的限制;
6. 對結果數量的限制;
7. 對處理速度的限制;
8. 對商業用途的限制;
9. 技術過濾;
10. 其他規則與限制。
第42條 (1) 外部供應商可能拒絕請求、回傳錯誤、延遲處理、改變模型的行為,或因服務商無法控制的原因停止對某項功能的存取。
(2) 在這種情況下,當服務沒有被執行、且原因並非使用者違規時,genkiki.com 可以按照自己的規則釋放或返還積分。
第43條 (1) 人工智慧模型可能被修改、更新、暫時停用、替換或移除。
(2) 因此,在不同時間得到的結果可能有所不同,即使使用者使用了相似的指令。
第44條 (1) 服務商可以變更可用的模型、它們的名稱、說明、以積分計的價格、設定、允許的檔案、輸出格式、限制、保存期限與其他特徵。
(2) 這類變更可能由於技術發展、外部供應商條款的變化、法律要求、安全、品質、成本或服務的發展而成為必要。
第45條 (1) 使用某些模型可能需要積分。
(2) 以積分計的價格可能取決於所選模型、服務類型、長度、解析度、結果數量、設定、檔案大小與其他技術參數。
第46條 (1) 當生成在技術上已經完成並回傳了結果時,即使使用者出於審美、創作或主觀原因不喜歡該結果,積分也可能被扣除。
(2) 僅憑結果存在以下情形,不視為技術錯誤:
1. 與預期不完全一致;
2. 風格不同;
3. 含有人工智慧常見的不準確之處;
4. 不適合某個具體的商業目的;
5. 未被第三方平台接受;
6. 需要進一步處理;
7. 未完全遵循所有指令。
第47條 (1) 如果生成因技術錯誤、模型無法使用、處理中斷或其他並非使用者違規所致的問題而未能完成,平台可以釋放或返還已預留的積分。
第48條 (1) 平台可以在一定期限內保存生成的結果、輸入檔案、歷史紀錄、設定與相關資料。
(2) 該期限可能取決於使用者資料的類型、所選方案、技術限制、保存規則、可用空間與其他條件。
第49條 (1) 使用者有責任及時下載並保存對自己重要的結果。
(2) 服務商不保證無限期保存結果,除非某個具體方案中明確規定,或以書面形式另有約定。
第50條 (1) 如果平台提供公開圖庫、內容動態、範例頁面、公開資料、分享連結或其他公開功能,使用者對自己發布或分享的內容負責。
(2) 使用者不得發布違反法律、他人權利、私生活、名譽、本文件、《通用條款》或《關於允許內容與人工智慧生成的規則》的內容。
第51條 (1) 在公開分享時,使用者應當判斷是否需要標示該內容是透過人工智慧建立或修改的。
(2) 如果服務商認為出於保護使用者、第三方、平台或遵守法律要求的需要,可以移除、隱藏、限制或標示公開內容。
第52條 (1) 涉及未成年人或看起來是未成年人的內容,將受到更加審慎的對待。
(2) 使用者無權建立、處理、發布或散布使未成年人性化、對未成年人進行剝削、羞辱、威脅、誤導或傷害的內容。
第53條 (1) 在使用未成年人的圖像、影片或嗓音時,使用者必須擁有必要的權利、同意或法律依據。
(2) 當存在對未成年人的風險或涉嫌違規時,服務商可以封鎖或移除內容。
第54條 (1) 使用者不應在指令中輸入或上傳含有第三方個人資料的檔案,除非對此擁有法律依據。
(2) 對於姓名、地址、電話、身分證件、面孔、嗓音、健康資訊、財務資料、兒童資料、私人通訊以及其他敏感資訊,應當格外注意。
第55條 (1) 服務商依照《隱私政策》處理個人資料。
(2) 使用者對自己輸入、上傳或納入其內容中的個人資料負責。
第56條 (1) 使用者無權把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結果用於:
1. 詐欺;
2. 誤導;
3. 虛假身分;
4. 虛假文件;
5. 虛假證據;
6. 誤導性廣告;
7. 非法冒用他人身分;
8. 損害名譽;
9. 勒索;
10. 騷擾;
11. 操縱公眾輿論;
12. 違反選舉、消費者、金融、健康或其他公共規則;
13. 其他非法或有害的目的。
第57條 (1) 當法律、契約、第三方平台規則要求作出標示,或存在誤導風險時,使用者無權移除或掩蓋某項內容是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標示。
第58條 (1) 在使用結果之前,使用者應當查核:
1. 結果是否符合自己的目的;
2. 是否含有不準確之處;
3. 是否含有禁止或不適當的元素;
4. 是否含有真實人物、品牌、作品、建築或其他受保護對象;
5. 是否必須標示為透過人工智慧建立或修改;
6. 是否適合商業用途;
7. 是否符合第三方平台的規則;
8. 是否不違反法律或第三方的權利。
第59條 (1) 如果使用者不確定能否在某個具體情境中使用某項結果,他應當尋求專業的法律、技術或其他適當的諮詢。
第60條 (1) 使用者對所有指令、輸入檔案、設定、請求以及使用結果的方式負責。
(2) 使用者對結果在平台之外的任何發布、銷售、授權、散布、交付客戶、用於廣告、用於社群網路或其他使用負責。
第61條 (1) 對於因使用者不當使用結果而產生的損害、索賠、處罰、拒絕、損失或糾紛,服務商不承擔責任。
第62條 (1) 服務商會作出合理努力,提供清楚的資訊、技術上的可用性以及平台的使用規則。
(2) 服務商不保證每個模型都會持續可用、沒有錯誤、沒有限制、沒有變化,或適合任何目的。
第63條 (1) 服務商不保證結果:
1. 完全準確;
2. 完全獨特;
3. 沒有錯誤;
4. 不與他人內容相似;
5. 適合任何商業目的;
6. 適於註冊、保護或授權;
7. 會被第三方平台接受;
8. 會完全符合指令;
9. 會被無限期保存;
10. 適合法律、醫療、財務、技術或其他專業用途。
第64條 (1) 如果有人認為透過 genkiki.com 建立或發布的內容侵犯權利、違反法律或違反本規則,可以向電子郵件信箱 [email protected] 提出檢舉。
(2) 檢舉應當包含對該內容的描述、辨識方式、檢舉的依據以及檢舉人的聯絡資訊。
第65條 (1) 如果服務商有理由認為某項內容違反法律、第三方權利、《通用條款》、《關於允許內容與人工智慧生成的規則》或本文件,可以移除、隱藏、限制、標示、封鎖或拒絕該內容。
(2) 在出現系統性違規、嚴重違規、濫用、詐欺、對他人造成風險或存在法律義務的情況下,服務商可以限制使用者資料或存取權限。
第66條 (1) 本文件是《通用條款》的補充,並不取代它們。
(2) 在使用平台時,使用者還應當閱讀:
1. 《通用條款》;
2. 《隱私政策》;
3. 《Cookie 政策》;
4. 《關於撤回權、退貨與退款的資訊》;
5. 《關於允許內容與人工智慧生成的規則》;
6. 平台中顯示的所有補充說明。
第67條 (1) 如果本文件與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之間存在衝突,適用強制性的法律規定。
(2) 如果針對某項具體服務、模型或付費方案規定了特別條款,則在不違反法律的範圍內,對相應服務適用這些特別條款。
第68條 (1) 當服務、模型、法律、技術能力、安全規則或平台的運作方式發生變化時,服務商可以修改本文件。
(2) 新版本會發布在網站 https://genkiki.com 上,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另有說明的除外。
(3) 在新版本發布之後繼續使用平台,即表示使用者已經了解最新的資訊。
第69條 (1) 如對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內容、模型的限制、標示、檢舉或其他資訊有疑問,使用者可以透過以下方式聯絡服務商:
1. 電子郵件信箱:[email protected];
2. 電話:0893643021;
3. 通訊地址:韋林格勒市;
4. 網站:https://genkiki.com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