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文件載明有關撤回權、遠距合約的撤回方式、退還條件、款項退還以及在使用 genkiki.com 服務時積分返還的資訊。
本文件旨在以清晰易懂的方式告知使用者:何時有權撤回購買;何時因數位服務已開始履行而使該權利受到限制或喪失;如何提交申請;以及與付費生成、訂閱、積分套餐和技術故障有關的情形如何處理。
第 1 條 (1) 透過 genkiki.com 網站提供的服務由以下主體提供:
1. 名稱:EDITING BG EOOD(ЕДИТИНГ БГ ЕООД);
2. 統一識別碼(ЕИК/БУЛСТАТ):208811081;
3. 註冊地和管理地址:Velingrad(гр. Велинград);
4. 通訊地址:Velingrad;
5. 聯絡電子郵件:[email protected];
6. 電話:0893643021;
7. 網站:https://genkiki.com。
(2) 在本文件中,EDITING BG EOOD 稱為「商家」、「供應商」或「我們」。
(3) 使用本網站、購買積分、啟用訂閱、啟動付費生成或使用其他服務的人,稱為「使用者」或「您」。
第 2 條 (1) 本資訊依據保加利亞共和國和歐盟的適用法律編製,包括:
1. 《消費者保護法》(Закон за защита на потребителите);
2. 《數位內容與數位服務的提供及商品銷售法》(Закон за предоставяне на цифрово съдържание и цифрови услуги и за продажба на стоки);
3. 《電子商務法》(Закон за електронната търговия);
4. 在適用的範圍內,《債與合約法》(Закон за задълженията и договорите);
5. 歐盟關於遠距合約、消費者權利、數位內容和數位服務的適用規則。
(2) 當使用者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消費者身分時,其享有消費者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所賦予的保護。
(3) 本文件中的任何內容均無意限制依法不得限制的使用者權利。
(4) 如果本文件的某一條款與強制性法律規定相牴觸,則適用該法律規定。
第 3 條 (1) 本文件規定 genkiki.com 關於下列事項的資訊和內部規則:
1. 遠距合約的撤回權;
2. 撤回的期限;
3. 撤回申請的提交方式;
4. 適用撤回權的情形;
5. 不適用撤回權的情形;
6. 已付款項的退還;
7. 積分的返還;
8. 未使用服務的退回;
9. 訂閱的撤回;
10. 自動續訂的終止;
11. 技術故障的處理;
12. 爭議付款的處理;
13. 投訴和申請的提交程序。
(2) 本文件適用於透過 genkiki.com 提供的服務,包括:
1. 購買積分套餐;
2. 啟用訂閱方案;
3. 使用積分透過人工智慧進行生成;
4. 處理圖像、影片、聲音、文字及其他數位檔案;
5. 透過人工智慧系統建立數位內容;
6. 在使用者帳號中儲存結果、歷史紀錄和檔案;
7. 平台提供的其他付費或免費數位服務。
(3) 本文件與 genkiki.com 的通用條款、隱私政策和 Cookie 政策不可分割地相互關聯。
第 4 條 (1) genkiki.com 提供與透過人工智慧系統建立、處理、轉換、增強和管理內容有關的數位服務。
(2) 服務可能包括對以下內容的處理:
1. 使用者輸入的指令;
2. 圖像;
3. 影片檔案;
4. 音訊檔案;
5. 文字;
6. 設定和參數;
7. 其他數位素材。
(3) 服務透過技術處理來執行,該處理可能在使用者確認後立即開始。
(4) 啟動付費生成時,系統可能會預留或扣除積分,並開始處理該請求。
(5) 在許多情況下,處理開始後,請求無法在不產生費用的情況下被停止、退回或取消,因為技術上處理可能已經開始。
(6) 使用者理解,人工智慧服務並非交付實體商品,而是提供數位服務或數位內容。
第 5 條 (1) 使用者在具有法律意義上的消費者身分時,原則上有權在 14 天內撤回遠距合約,無需說明理由,但法律規定例外的情形除外。
(2) 就服務合約而言,撤回期限自合約訂立之日起計算。
(3) 在購買不以實體載體提供的數位服務或數位內容時,如果使用者明確要求立即開始履行,並已確認理解由此產生的後果,撤回權可能喪失或受到限制。
(4) 在 genkiki.com,下列情形可能構成此種立即開始履行:
1. 啟動付費生成;
2. 發送檔案處理請求;
3. 使用積分;
4. 建立圖像、影片、聲音、文字或其他結果;
5. 系統開始技術處理;
6. 為特定請求預留或扣除積分;
7. 履行使用者要求立即開始的服務。
(5) 如果使用者不希望服務立即開始,則在撤回期限屆滿之前不應啟動付費生成或其他付費處理。
第 6 條 (1) 在啟動付費生成、購買數位服務或使用積分之前,平台可以要求使用者確認其希望服務立即開始。
(2) 該確認可以透過點擊按鈕、勾選核取方塊、接受條款、啟動生成或平台上的其他明確行為作出。
(3) 作出此種確認時,使用者聲明:
1. 其希望服務立即開始;
2. 其理解處理可能立即開始;
3. 其理解積分可能被預留或扣除;
4. 其理解在服務開始或履行之後,可能就已履行的部分喪失撤回權;
5. 其理解人工智慧的結果可能難以預測,並不總是符合其期望。
(4) 為免疑義,在顯示價格或積分數值之後點擊啟動生成的按鈕,視為要求立即履行服務。
第 7 條 (1) 當具備法定條件,且服務尚未按使用者的明確要求開始或履行時,使用者可以行使撤回權。
(2) 撤回權例如可能適用於下列情形:
1. 已購買但其中積分未被使用的積分套餐;
2. 已付費但尚未開始履行的訂閱;
3. 技術上尚未啟動的付費服務;
4. 誤購的服務,且尚未開始履行;
5. 法律賦予撤回權且不存在例外的其他情形。
(3) 為使撤回請求得到審理,使用者必須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提交明確的申請。
(4) 商家可以核查服務是否已經開始、積分是否已被使用、是否已執行生成、是否存在技術履行,以及是否具備退還的法律依據。
第 8 條 (1) 當使用者要求立即開始履行數位服務,且服務已經開始或已經履行時,撤回權不適用或者喪失。
(2) 在 genkiki.com,這可能包括下列情形:
1. 使用者已啟動付費生成;
2. 使用者已使用積分;
3. 系統已開始處理該請求;
4. 請求已發送進行技術處理;
5. 已生成結果;
6. 已處理上傳的檔案;
7. 已建立圖像、影片、聲音、文字或其他數位結果;
8. 使用者已獲得付費功能的存取權限;
9. 使用者已使用訂閱所含的權益;
10. 服務已全部或部分履行。
(3) 如果服務在技術上已經履行,則不得僅因使用者不喜歡結果而對已履行的服務適用撤回權。
(4) 在服務技術上已經履行的情況下,對結果、風格、品質、構圖、細節、藝術詮釋或準確性的主觀不滿,並不構成退還款項或積分的獨立理由。
(5) 人工智慧可能生成帶有難以預測特徵的結果,包括視覺錯誤、不準確、不一致、偽影、細節變化或與所輸入指令的偏差。這屬於服務本身性質的一部分,並不自動意味著未履行。
第 9 條 (1) 當使用者確認請求且系統開始執行該請求的操作時,生成視為已啟動。
(2) 下列一項或多項行為可構成啟動:
1. 點擊生成按鈕;
2. 確認請求;
3. 預留積分;
4. 扣除積分;
5. 開始處理;
6. 向技術系統發送請求;
7. 將任務放入執行佇列;
8. 為該任務建立技術紀錄。
(3) 當系統返回結果、檔案、存取連結、預覽、任務完成狀態或其他最終數位結果時,生成視為已執行。
(4) 如果生成已經執行,但結果不符合使用者的個人期望,這並不自動導致退還款項或積分。
(5) 如果生成因技術故障而未執行,該情形按技術故障和積分返還的程序處理。
第 10 條 (1) 當根據系統資料,付費生成因並非歸因於使用者的技術原因而未執行時,積分可以被返還。
(2) 此類情形可能包括:
1. 平台的系統錯誤;
2. 處理中斷;
3. 未返回結果;
4. 任務未能成功完成;
5. 所用模型無法使用;
6. 儲存結果時出現技術錯誤;
7. 重複扣除積分;
8. 積分數值計算有誤;
9. 其他經證實的技術問題。
(3) 積分的返還在核查系統紀錄之後進行。
(4) 對技術故障存在爭議時,商家可以要求使用者提供補充資訊,包括任務編號、日期、時間、服務類型、所用模型、問題描述或螢幕截圖。
(5) 當查明生成已經執行且結果已經提供時,不得僅因對結果有異議而返還積分。
(6) 在存在部分履行的情況下,商家可以返還部分積分、提供一次新的嘗試、進行更正,或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其他公平的解決方式。
第 11 條 (1) 除非法律另有要求,下列情形通常不返還積分:
1. 使用者輸入的指令有誤;
2. 上傳了不合適的檔案;
3. 選擇了不合適的模型;
4. 選擇了不合適的設定;
5. 啟動後改變主意;
6. 對藝術效果不滿意;
7. 結果不符合使用者的期望;
8. 結果未被第三方平台接受;
9. 結果未被使用者的客戶接受;
10. 人工智慧系統固有的不準確之處;
11. 服務在技術上已經履行時出現的偽影或視覺瑕疵;
12. 使用者拒絕等待已經開始的處理完成;
13. 試圖建立違反平台規則的內容;
14. 因內容被禁止而遭攔截的請求,且費用已經產生。
(2) 如果某一請求在費用產生之前、且在處理開始之前被拒絕,系統可以自動釋放已預留的積分。
(3) 如果因履行已經開始而已經產生費用,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商家可以拒絕返還積分。
第 12 條 (1) 當 genkiki.com 提供積分套餐時,使用者可以購買。
(2) 如果積分套餐尚未使用,且使用者依法享有撤回權,則其可以在適用的期限內提交撤回申請。
(3) 如果套餐中的部分積分已被使用,通常不退還全部已付款項,除非法律另有要求。
(4) 在部分使用的情況下,商家可以就已使用的部分拒絕撤回,並僅在適用且技術上可行時,就未使用的部分考慮可能的退還。
(5) 獎勵積分、促銷積分、贈送積分或無償提供的積分,不得折現退還。
(6) 積分不是金錢、電子貨幣、存款,也不是 genkiki.com 之外的支付手段,除非法律另有規定,不得作為現金提領。
第 13 條 (1) genkiki.com 可以提供按月、按年或按其他方式計費的付費訂閱方案。
(2) 啟用訂閱時,使用者根據所選方案獲得對特定功能、模型、積分、額度或權益的存取權限。
(3) 如果訂閱已按使用者的要求立即開始履行,包括透過提供存取權限、發放積分、啟用付費功能或使用服務,則撤回權可能就已使用的部分受到限制。
(4) 如果使用者終止訂閱的自動續訂,這將停止今後的續訂,但並不意味著自動退還當前週期已支付的款項,除非法律或具體條款另有規定。
(5) 降級訂閱方案時,除非介面中另有說明,變更可以在當前已付費週期結束時生效。
(6) 升級到更高的方案時,如果在變更時已明確說明,可以收取新價格、差額或按比例計算的金額。
(7) 如果方案條款有此規定,未使用的訂閱積分可以在相應週期結束時失效。
第 14 條 (1) 如果某項訂閱會自動續訂,將在購買之前或啟用方案時予以說明。
(2) 使用者可以透過自己的帳號終止自動續訂;如果帳號中沒有這一選項,也可以向 [email protected] 發送請求。
(3) 終止自動續訂不會刪除使用者的帳號。
(4) 終止自動續訂不影響已經開始或已經履行的付費服務。
(5) 如果使用者在已付費週期結束之前終止訂閱,除非介面或具體條款另有說明,其可以保留對該方案的存取權限直至該週期結束。
(6) 僅在法律有此要求、具體條款有此規定,或商家經自行判斷批准此種退還時,才對訂閱週期中未使用的部分退還款項。
第 15 條 (1) 商家可以提供促銷、折扣、獎勵積分、贈送積分、試用期或其他商業活動。
(2) 促銷條件可以設有期限、額度、限制和特別規則。
(3) 促銷積分、贈送積分、測試積分或獎勵積分不以現金形式退還。
(4) 如果與促銷相關的購買被取消或款項被退還,商家可以收回已發放的獎勵、折扣或額外積分。
(5) 在濫用促銷、虛假註冊、使用自己的推薦連結取得不正當獎勵、爭議付款或詐欺的情況下,商家可以拒絕退還、收回積分、封鎖存取權限或終止帳號。
第 16 條 (1) genkiki.com 主要提供數位服務和數位內容。
(2) 當不交付實體商品時,通常不適用產品的實體退回。
(3) 如果 genkiki.com 今後提供實體商品,將對其適用關於交付、退回、商品狀態、運輸費用和款項退還的單獨規則。
(4) 本文件主要規定數位服務、積分套餐、訂閱和付費生成的撤回與退還。
第 17 條 (1) 為行使撤回權,使用者必須以清晰且明確無誤的申請通知商家。
(2) 申請可以發送至電子郵件:[email protected]。
(3) 建議在申請中註明:
1. 使用者的姓名;
2. 帳號的電子郵件地址;
3. 訂單或付款編號(如有);
4. 購買日期;
5. 所購買的服務、積分套餐或訂閱;
6. 積分是否已被使用;
7. 請求的簡要說明;
8. 希望採用的聯絡方式。
(4) 使用者可以使用本文件末尾的範例表格,但並非必須使用該表格。
(5) 使用者只需發送一份清晰的申請,從中可以明確無誤地看出其希望撤回合約,即為足夠。
第 18 條 (1) 在適用撤回權時,撤回申請必須在法定的 14 天期限內發送。
(2) 就服務而言,該期限自合約訂立之日起計算。
(3) 就積分套餐、訂閱和數位服務而言,該期限根據服務的類型、提供方式以及是否已按使用者的要求開始履行來確定。
(4) 如果使用者在撤回期限屆滿之前啟動了付費服務,撤回權可能就已履行的部分受到限制。
(5) 如果使用者在期限屆滿之後提交申請,商家可以予以駁回,除非法律另有規定,或商家自願決定接受該請求。
第 19 條 (1) 當撤回請求獲得批准且存在退還款項的依據時,商家將不無故拖延地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退還應付金額。
(2) 在具備退還的法定條件時,通常的退還期限為自商家收到撤回通知之日起 14 天內。
(3) 如果需要進一步查明下列事項,退還可能被延遲:
1. 使用者的身分;
2. 付款;
3. 積分的使用;
4. 服務的履行;
5. 技術故障;
6. 爭議付款;
7. 詐欺嫌疑;
8. 對該決定具有重要意義的其他情況。
(4) 如果查明服務已被使用或已經履行,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商家可以拒絕全部或部分退還。
第 20 條 (1) 當款項退還獲得批准時,通常按原付款方式退還,除非使用者與商家約定其他方式。
(2) 退還可以透過下列方式進行:
1. 退回至支付卡;
2. 銀行轉帳;
3. 透過所使用的支付服務商退還;
4. 其他允許的支付方式。
(3) 在商家已發出退還指令之後,對於由銀行、發卡機構、支付服務商或技術性支付流程造成的延遲,商家不承擔責任。
(4) 如果付款所使用的方式不允許直接退還,商家可以要求提供銀行資料或其他允許的退款方式。
(5) 退還時,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商家可以扣除服務中已使用部分所對應的金額。
第 21 條 (1) 在付款失敗、被取消、被提出異議或被拒付的情況下,商家有權在案情查明之前限制對付費服務的存取。
(2) 如果付款後已發放積分,但該付款被取消或被提出異議,商家可以:
1. 收回已發放的積分;
2. 從可用餘額中扣除已使用的積分;
3. 限制帳號;
4. 停止對付費功能的存取;
5. 就已使用的服務要求補付款項;
6. 在存在詐欺或濫用時終止帳號。
(3) 發生爭議付款時,使用者有義務協助查明案情。
(4) 如果爭議付款的結果有利於商家,且不存在其他違規行為,存取權限可以恢復。
(5) 如果爭議付款的結果有利於使用者,則據此發放的積分和服務可以被收回或調整。
第 22 條 (1) 如果因技術故障發放的積分多於應發數量,商家有權更正餘額。
(2) 如果因技術故障扣除的積分多於應扣數量,商家可以在核查之後返還差額。
(3) 如果使用者發現積分餘額存在不符,應透過 [email protected] 通知商家。
(4) 商家根據系統紀錄和現有資訊處理該回報。
(5) 關於請求、付款、積分操作和服務履行的系統紀錄,可以用於核查和證明具體案情。
第 23 條 (1) 如果使用者購買了錯誤的套餐、方案或服務,應盡快透過 [email protected] 與商家聯絡。
(2) 如果服務尚未開始且積分尚未使用,商家可以提供:
1. 撤回並退還款項;
2. 更換為其他套餐;
3. 轉換至其他方案;
4. 積分調整;
5. 其他適當的解決方式。
(3) 如果服務已經開始或積分已被使用,商家可以就已使用的部分拒絕退還。
(4) 當使用者已明確確認購買並且已經使用該服務時,商家沒有義務就選錯的服務退還款項。
第 24 條 (1) 如果使用者就同一服務被收費兩次,應透過 [email protected] 通知商家。
(2) 經核查之後,商家可以退還錯誤收取的款項,或者在使用者明確接受的情況下提出發放相應積分的方案。
(3) 發生重複付款時,使用者應提供日期、金額、付款方式以及查找該交易所需的支付資料。
第 25 條 (1) 如果使用者已為服務付款,但未獲得存取權限、積分或結果,應向 [email protected] 提交回報。
(2) 商家核查該情況,並可以:
1. 發放缺少的積分;
2. 啟用已購買的方案;
3. 退還款項;
4. 重新提供該服務;
5. 提供其他適當的解決方式。
(3) 如果查明服務已經提供,但使用者未使用或未注意到該發放,這並不自動導致退還。
第 26 條 (1) 透過人工智慧建立的結果可能與使用者的期望不同。
(2) 可能出現:
1. 視覺上的不準確;
2. 構圖不同;
3. 未準確遵循指令;
4. 顏色變化;
5. 細節變化;
6. 形狀錯誤;
7. 偽影;
8. 動作不自然;
9. 對輸入內容的錯誤理解;
10. 人工智慧固有的其他特徵。
(3) 如果服務已經履行且已提供結果,此類特徵不自動視為技術故障。
(4) 商家可以經自行判斷提供一次新的嘗試、部分返還積分、補償或其他協助,但並非在每種情況下都有義務這樣做。
(5) 使用者有責任在將結果用於商業、公開或專業用途之前先行審閱。
第 27 條 (1) 如果請求因違反平台規則、禁止內容、濫用或試圖規避限制而被拒絕、攔截或終止,商家可以拒絕返還積分或款項。
(2) 這尤其適用於下列情形:
1. 請求含有違法內容;
2. 請求侵犯第三方的權利;
3. 使用者試圖建立有害、欺騙性或被禁止的內容;
4. 請求已被發送進行處理,且費用已經產生;
5. 使用者屢次違反規則;
6. 存在詐欺或濫用的嫌疑。
(3) 如果請求在處理開始之前、且未產生費用的情況下被自動拒絕,系統可以釋放已預留的積分。
第 28 條 (1) 商家在合理期限內處理關於撤回、退回、款項退還和積分返還的請求。
(2) 通常,請求的處理視案情的複雜程度和現有資訊而定。
(3) 涉及付款、技術故障、爭議交易、濫用行為或外部支付服務商的較複雜案情,可能需要更多時間。
(4) 使用者有義務提供真實且充分的資訊,以便請求能夠得到處理。
(5) 如果使用者不提供必要的資訊,處理可能被延遲或被拒絕。
第 29 條 (1) 在處理請求時,商家可以使用現有的系統紀錄。
(2) 系統紀錄可以包括:
1. 購買的日期和時間;
2. 生成啟動的日期和時間;
3. 所用模型;
4. 積分數值;
5. 任務狀態;
6. 處理的結果;
7. 積分操作;
8. 付款資料;
9. 錯誤資料;
10. 服務存取資料;
11. 與使用者的往來通訊。
(3) 這些紀錄僅用於核查、客戶服務、會計、權利保護、安全以及履行法定義務。
第 30 條 (1) 在《數位內容與數位服務的提供及商品銷售法》適用的情況下,當數位服務或數位內容不符合約定時,使用者享有該法所規定的權利。
(2) 當服務未被提供、未按約定運作或不符合法律要求時,可能存在不符合約定的情形。
(3) 並非對人工智慧創作結果的每一種不滿都構成不符合約定。
(4) 在評估時應考慮:
1. 服務的說明;
2. 人工智慧系統的性質;
3. 所選擇的設定;
4. 所輸入的指令;
5. 技術上的履行;
6. 所提供的結果;
7. 適用的法律要求。
(5) 當存在經證實的不符合約定時,商家可以依法採取措施,包括使其符合約定、重新提供、降低價格、退還款項或其他適用的救濟手段。
第 31 條 (1) 如果商家出於並非因使用者違規而產生的原因終止某項服務或方案,可以提出適當的解決方案。
(2) 此種解決方案可以是:
1. 按比例退還款項;
2. 發放積分;
3. 轉換至其他方案;
4. 提供替代服務;
5. 其他公平的解決方式。
(3) 如果終止是因使用者的違規行為所致,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商家可以拒絕退還。
第 32 條 (1) 如果使用者要求刪除自己的帳號,應事先使用或下載對其重要的結果,前提是平台提供此種功能。
(2) 刪除帳號可能導致喪失對下列內容的存取權限:
1. 未使用的積分;
2. 生成歷史紀錄;
3. 上傳的檔案;
4. 生成的結果;
5. 已啟用的設定;
6. 付費功能。
(3) 刪除帳號並不自動導致就已使用或已開始的服務退還款項。
(4) 如果使用者有已購買但未使用的積分,且法律提供退還的依據,則該請求按一般程序處理。
第 33 條 (1) 在啟動付費生成時,平台可以顯示下列或類似內容的文字:
「點擊生成按鈕,即表示我確認希望服務立即開始。我理解,在生成開始或執行之後可能會使用積分,並且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,我可能就已履行的部分喪失撤回權。」
(2) 此種文字旨在於付費數位服務開始之前告知使用者。
第 34 條 (1) 在購買積分套餐時,平台可以顯示下列或類似內容的文字:
「我確認,我購買積分是為了使用 genkiki.com 的數位服務。我理解,如果我使用這些積分啟動生成或其他付費服務,我的撤回權可能就已使用的部分受到限制。」
(2) 該文字可以根據具體的套餐、價格、有效期、促銷或付款方式加以補充。
第 35 條 (1) 在啟用訂閱時,平台可以顯示下列或類似內容的文字:
「我確認,我希望所選的訂閱方案立即啟用。我理解,在付費功能被啟用、積分被發放或服務被使用之後,我的撤回權可能就已使用的部分受到限制。」
(2) 如果訂閱會自動續訂,應在購買之前予以明確說明。
第 36 條 (1) 使用者可以使用下列範例表格,但並非必須使用:
致:
EDITING BG EOOD
統一識別碼:208811081
Velingrad
電子郵件:[email protected]
遠距合約撤回通知
本人特此通知,本人撤回就下列服務所訂立的合約:
1. 服務、積分套餐或訂閱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2. 購買日期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3. 訂單或付款編號(如有)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4. 使用者帳號的電子郵件地址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5. 使用者的姓名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6. 使用者的地址(如有需要)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7. 希望採用的聯絡方式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8. 日期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9. 以紙本形式提交表格時的簽名: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(2) 如果申請透過電子郵件發送,則無需簽名,除非法律或具體情況另有要求。
第 37 條 (1) 所有與撤回、退回、款項退還、積分返還、錯誤付款、重複付款或技術問題有關的請求,均發送至:
(2) 為加快處理,使用者應提供足以識別該購買、帳號或請求的資訊。
(3) 商家可以回覆至發送該請求的同一電子郵件地址,或與使用者帳號關聯的電子郵件。
第 38 條 (1) 本文件具有資訊性和合約性質,是對 genkiki.com 通用條款的補充。
(2) 本文件與通用條款相牴觸時,就撤回權、退回和退還而言適用本文件中的特別規則,除非法律另有要求。
(3) 當法律、服務、付款方式、積分系統、訂閱方案或內部規則發生變化時,商家可以修改本文件。
(4) 最新版本發布於 https://genkiki.com。
(5) 使用者應定期查閱本文件,尤其是在購買付費服務、積分套餐或訂閱之前。